虽然这种现象现在很多,但是按规定,是不可以的,属于驾驶证代扣分现象。
针对代扣分现象,一般三种情况下容易出现驾驶证代扣分:其一是违章停车,驾驶人不在,不能现场记分;其二是电子眼只能拍到违章车辆车牌,不能拍到驾驶人;其三是租赁车辆,租车人违章,返还车辆后,租赁公司还不知道该车辆曾有违章记录,形成车主被动代扣分处罚。
对于买卖驾照分数,扣分是对交通违法驾驶员的管理手段,目的是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买卖分数违背了这一管理本意,属于"钻空子",无形中助长了违章者的侥幸心理,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为交通肇事埋下了隐患。
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也就是 说,谁违法就该处罚谁。而"买卖分"使前来接受处罚的人与违法行为人不一致,这就违背了《行政处罚法》的公平原则。
"代人受过"属妨碍公务。驾照被频繁扣分记录将会纳入驾驶员个人诚信体系,该记录会影响个人信贷等方面的业务申请。"
"代扣分"是一种欺骗交警恶劣行为,敢于冒着"妨碍公务"的风险去欺骗交警部门,实际上也就是敢于践踏《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规定,需要被处罚。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类似交通违章后花钱买"代扣分"的行为,将进入诚信系统而影响到个人声誉,从而影响到贷款、就业等人生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