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企业自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并且在当月20日前需将登记表及相关需提供的材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2、企业已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当月20日(含当日)前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20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
3、社保机构统一在每月的23日(含当日)至月底托收社保费。
所需文件: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当月20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20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的含义是,例如9月21日至10月20日申报:
1、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0月单位开始缴费;
2、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1月单位开始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