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背面为空白版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特区护照。公务护照又分为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特区护照分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统称为“因公护照”,普通护照俗称“因私护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是代替护照使用的国际旅行证件,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及其他外交部授权的驻外机关颁发给以下人员:
1、临时出国护照遗失、被盗抢、损毁、过期,而急于回国的中国公民;
2、紧急情况下来不及申办护照的中国公民;
3、未持有“回乡证”,而需赴内地的中国籍港澳居民;
4、未持有“台胞证”,而需赴大陆的中国籍台湾居民;
5、部分情况特殊的中国籍未成年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护照/旅行证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