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医保补缴时间及补缴条件是什么?
【专业回复】:当新生儿办理入户后,在办理参保时,以“出生年月的下一个月”作为第一个月,与参保时当前月份相比,小于等于7个月时,必须办理补缴,补缴时间段为从自出生年月开始至参保时。如果不想补缴的,需过了新生儿参保及补缴政策所规定的时限后再参保。
《关于调整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中新生儿补缴说明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东府办[2011]78号)规定,符合参保条件新生儿,在出生后7个月内完成入户和参保手续并补缴相关保费(指本金)的,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及特定门诊费用给予补报销。
新生儿参保与待遇说明
【参保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在出生后7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新生儿。
符合以上参保条件的本市户籍新生儿出生7个月内办理(时间从出生的次月1日起计算)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出生后7个月内参保并足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至完成参保手续期间可享受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次月起可按规定享受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农村医保已经交了,新生儿可以补交嘛?
【答】是可以的,只要在当年12月23日前缴纳,都可以享受当年的医保。享受的时间是从成功扣费当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至。为刚出生婴儿办理未成年人医保,可以直接到宝宝出生的医院追溯宝宝从出生之日起三个月的医疗费用。
新生儿医保社保办理有什么规定?
【答】:新生儿办理医保最新政策参考如下:
1、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即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0日内通过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纳当年度的参保费用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在出生60日后至1年内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的,自参保之日起享受当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逾期不予补办。
3、每年9月至12月份出生的新生儿首次参保时同时办理下一年度参保登记缴费手续,以后均在每年9月至11月份办理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手续。逾期未办理参保登记和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的,除特殊情况外,不予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