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局对养猪场有以下规定:
1、不能建在居民区。
2、落实“三废”处理,废水废渣和废气都要有完善的处理设施。
3、水源地不能在上风口,对环保要求较严格。
4、要有化粪池,沉淀处理。
具体条例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立法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推动畜禽养殖业从加强科学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环保设施建设、推进种养结合、提高废弃物利用率入手,提高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产业综合效益。
扩展资料:
畜禽养殖业环境问题是妨碍产业本身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粪便、尸体、废水等废弃物处置不当,将恶化生产环境,大量病原体、高浓度恶臭气体、粉尘等,都将严重危害畜禽健康,甚至导致疫病,直接威胁生产安全,导致经济损失。畜禽养殖造成的环境污染也常常引发社会问题。
畜禽养殖业环境保护滞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的浪费,也直接妨碍产业综合效益的提高。农业要提升效益,就必须走综合利用的路子,走生态化、循环化的路子。畜禽养殖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产业优化和升级,就必须搞好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走种养结合、种养平衡的路子。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颁布之前,我国还没有国家层面上专门的农业环境保护类法律法规。
长期以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无法可依,仅有的原环保总局2001年颁布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效力有限,无法作为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的依据,导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率低,环境管理不到位。
部门规章也无法协调更多力量、出台更多的政策措施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劳动力结构的变化以及国家对化肥使用的补贴等政策,导致畜禽粪肥的应用受到限制,也直接导致了大量畜禽粪便等废弃物资源的浪费,形成污染。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