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2.只有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才需要进行路考,但无须大半年的时间。
3.驾驶员在办理相关业务的时候,如果发现已经被扣满12分,那么就会被扣留驾照,并由扣其驾照的交警部门出具一张《入学通知书》。拿着这张《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名,参加学习。如果是驾驶人自己通过查询发现分已经扣满,那么可以自己拿着驾驶证来报名,同样有效。
4.学习周期为5天,时间为每天的上午。课程包括道路违法计分与处罚、驾驶人心理素质与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驾驶人将课程全部学完后,学校为其出具《培训结业证》。拿到《培训结业证》并不等于拿到驾驶证。这张结业证书是参加考试的“敲门砖”,只有考试通过的人才能拿回自己的证件。
5.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6.参加考试的人需要拿着《培训结业证》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处参加科目一考试。报名、考试等流程与当年第一次进考场时一模一样。
7.不过有部分驾驶人并不是考完科目一就完事。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如果被两次记满12分的话,其驾驶人除了需要考科目一以外,还要参加科目三的考试,也就是驾驶人通常所说的“路考”。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8.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扩展资料:
驾驶证扣分新规定:以下10种违规 扣3分
①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②行驶中拨打手机,由记2分改为记3分,罚100元。
③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
⑤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
⑥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⑦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
⑧未给特殊车辆让行;
⑨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⑩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修改)
驾驶证扣分新规定:以下5种违规 扣6分
①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②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③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新增);
④闯红灯(修改):闯红灯的处罚也更加严厉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为扣6分。
⑤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 。(新增)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