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特殊专业原则上指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未涵盖的专业。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的艺术史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高校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或备案后可以作为特殊专业组织校考。
对其中部分专业,高校可以不列入特殊专业,如表演专业可以根据培养方向认可江西省体育舞蹈或健美操统考成绩,录音艺术专业可以认可江西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摄影、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可以认可江西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或在省统考成绩达到资格线的基础上组织校考。
凡招生专业名称和以上专业不一致的,或高校未认定为特殊专业的,考生均必须报名参加对应专业(招考方向)的全省艺术类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