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后,户口注销地方上没有户口。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户口是民籍,当公民服兵役之后,他们的身份也有公民变成了军人,入伍即有军籍,所以户籍随之注销同时身份证也失去了作用。
士兵证对你来说已经算是你的身份证明了。
如何办理应征入伍人员注销户口手续:
一、申请条件:
被征集服现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所需要的资料:
居民户口簿、本人身份证。
《应征入伍通知书》或者军校《录取通知书》。
三、办理程序:
申请者持以上手续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申请,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各公安派出所接到申请后,需详细核对证明材料。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申请并告知不符合申请的理由;对弄虚作假的,不予申请并没收申请材料,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