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工程业绩同时满足多项技术指标时。只能作为一项指标考核。
二、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工程业绩应当分别满足各项资质标准中的所要求的调价。
三、签订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主体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工程总承包业绩计算。
四、同一个工程项目分期发包,且中标单位均为同一家企业,可以将各期工程累加。如果累加后能够达到标准要求的某一项,可以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不属于同一工程的不能累加;超过标准规定时限和承揽范围要求的不能累加。
五、企业与业主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不论该工程是否实行分包,可计入该企业施工总承包业绩。合法的分包该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也可将承包的专业工程作为专业业绩申报资质。
六、施工总承包企业申请专业承包资质晋级的,应提供单独承包的专业工程作为工程业绩,而不能使用施工总承包工程作为工程业绩。
七、代表工程的合同资料。指企业承包工程所签订的能反映合同双方名称、工程概况、合同价格、承包方式、施工工期、质量约定等内容的建设工程合同协议书或者含有上述内容的合同部分。
八、质量验收资料。指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质量鉴定书。国外工程按照国际惯例出具工程竣工证明文件。
九、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范围的代表工程业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