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个人旅游签注
一、所需资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近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广东省办理的还需照片回执,再次申请的或现场申请个人游签注,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2、居民身份证原件。(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居住情况无法核查的,需提交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须本人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就学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应申请材料。十六周岁(含)以上人员需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信息,十六周岁以下人员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也需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信息;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还须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三、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一次有效签注20元。二次有效签注40元。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四、办理时限: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为10个工作日;再次申请签注为7个工作日;非广东省户籍居民申请为30个工作日。(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五、广东省户籍居民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个人游签注,可通过网上申请、电话申请、邮政代办、手机出入境连线、自助一体机、24小时办证大厅等渠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