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和财建〔2013〕551号“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补贴分两块:1、中央财政补贴;2、地方财政补贴;
1、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行按季预拨,年度清算。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后,每季度末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财政、科技部门提交补贴资金预拨申请,当地财政、科技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组织审核后向有关企业预拨补贴资金。年度终了后,根据核查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清算。
注: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再由生产企业向政府申请把相应补贴发放到生产企业。经销商只需要按照厂家的政策销售并提高相关手续即可。
2、山西省地方补贴细则还未看到,可致电相关部门咨询。13年和14年地方政府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