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基金和个人账户。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的相关要求规定:
1、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的会计制度。
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由国务院规定。
3、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人社局-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