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
第一,削平三藩,巩固统一。
第二,统一台湾,开府设县。
第三,抵御外侵,缔结和约。
第四,亲征朔漠,善治蒙古。
第五,重农治河,兴修水利。
第六,移天缩地,兴建园林。
第七,兴文重教,编纂典籍。
第八,吸纳西学,学习科技。
雍正:
第一,整顿吏治。
第二,密折制度。
第三,设军机处。
第四,改土归流。
第五,摊丁入地。
第六,废除贱籍。
还有两点值得特别提出:一是勤政,二是选储。
乾隆:
第一件是编修文化典籍。
第二件是维护、兴建皇家园林。
第三件是贡献诗文才华。
第四件是蠲(juān)免天下钱粮。
第五件是统一整个新疆。
第六件是完善治理西藏。
第七件是修砌浙江海塘。
第八件是中华各族一统。
康熙对清朝功在三人中最大;论魄力雍正最牛,如果雍正在位时间跟康熙、乾隆差不多的话其建数估计在清朝是第一次,因为他是明清两朝两位真正的改变家之一,另一位是万历首辅张居正!乾隆吗虽说有功但其功绩不大,只能说他守家有功,《四库全书》虽说是古今第一书籍,但其所毁之书更多,其在位期间更出现了和绅历史第一贪,清朝也是从他手上开始走下坡路的。
满清贵族原系游牧部落首领,生活较为简朴,入关以后地位发生巨变,生活很快腐化,贪污日渐增多。连顺治皇帝也惊叹道:“如今贪污何其多矣!”清代的不少帝王,特别是康熙、雍正、乾隆三个皇帝,都十分重视惩戒贪官,重视吏治的廉洁,不断纠贪促成了康乾盛世。
一、康熙皇帝:治国莫要于惩贪
康熙皇帝对贪官深恶痛绝,多次表示要“重惩贪酷”。康熙四年(1665年),左都御史郝惟讷上书指出:近来有些官吏藐视法律,肆意贪污,有的数额巨大被定为死罪,但一遇大赦,有些贪官不仅被免除罪行,又交吏部论处,这样就使他们有重新做官的机会。这些人昔日为官饕餮狼藉,如今再也不能让其重新玷污官场。因而贪官逢赦,只能免罪,但应仍旧革职追赃,只有如此,才“官箴可肃,民害可除”。康熙皇帝对郝惟讷的建议十分重视,立即让吏部议行,并发布诏书指出赃官遇赦不许复职。
康熙在行动上也惩治了一些贪官。侍郎温代,虽有才能,但因贪污被撤职,发往爱珲充军。侍卫内大臣额奇,因收受属下金碗等物,被康熙指为“品行甚秽”,革去官职,永不叙用。对一些大官的贪污行为,康熙也不放过。广东巡抚金隽,伙同侍郊宜昌阿在查看叛臣尚之信的家产时私自隐瞒和侵吞白银80多万两,为杀人灭口还将商人沈上达害死。康熙派刑部侍郎掸塔海去调查,禅塔海却庇护金隽,并将沈上达之死定为自缢而死。康熙立即将禅塔海拘禁,并下令与金隽等一起严议具奏。过了一段时间,康熙见审查进展缓慢,就追问何因?侍郎佛伦告诉他:近日因裕亲王告假外出养病,安亲王又因丧女悲戚过度,不能入朝会议,故而未决。康熙知这是借故推却,立即指出:“诸王每遇大事,规避仇怨,多有托故延挨,不肯担{壬。尔等可传谕会审诸臣,不必更待王等,即行审结来奏,并将此旨传知议政王等。”在康熙的一再催促下,终将金隽定为死罪。但到决定是否勾决处死时,又有不少人为金隽求情,求康熙“法外施仁”,免其一死。康熙先是犹豫,后又坚定地说:“往昔令诸王九卿讯鞫,延迟半年,经朕严催乃始定拟。此种情节殊为可恨,可即勾之。”康熙时,被查处的大吏不止金隽一人。在严查金隽的同时,有人报告山西地区火耗甚重,康熙立即查问山西巡抚穆尔赛居官如何?很快得知穆尔赛“名声不佳”。经九卿会议决定将穆尔赛降三级调用。康熙仍不罢休,让御史钱珏亲去调查。钱珏很快将穆尔赛的贪污罪行查清。康熙立即下令将穆尔赛解京严审,并指出:“治国莫要于惩贪。今穆尔赛居官不善,事迹贪秽,天下所共知”。康熙还严厉批评了朝臣中有人庇护穆尔赛,说:“穆尔赛身为大吏,贪酷已极,秽迹显著,非用重典,何以示惩?且见九卿会议穆尔赛事,瞻顾徇庇”,“朕不行立断,谁肯执法耶?治天下以惩贪奖廉为要,廉洁者奖一以劝众,贪婪者惩一以儆百。”在康熙的督促下终将穆尔赛定为死罪。
二、雍正皇帝:抄没贪官家产
康熙晚年由于实行仁政,对贪官放松惩处,致使钱粮短缺,库储空虚,连雍正皇帝也承认:贪墨之风不息,皆因圣祖“圣心宽大慈祥,未曾将侵蚀国帑、贪取民财之人置之重典。”因而他决心给贪官一个狠狠打击。
雍正在即位前,内阁官员草拟了登极恩诏,按照惯例开列了豁免官员亏空一条,雍正当即表示不同意,认为这样写有助贪官污吏的侥幸心理。雍正掌权后,立即给户部下达了全面清查钱粮的命令,并指出:各地亏空钱粮,不是受上司勒索,便是自身浸渔,这些都是非法的。为保证清查的进行,还在中央设立了会考府。经过清查不少部门短缺钱粮,如户部亏空库银250万两,雍正就责命户部历任堂官、司官及部吏赔偿150万两,另外的100万两由户部逐年弥补。在清查中牵涉到一些贵族和高级官吏,雍正也丝毫不加宽容。履郡王允祹曾管过内务府事务,内务府的一些亏空要他来弥补,允祹无奈,只好将家内器皿摆到大街上出卖,以赔亏空。敦郡王被查应赔银两,赔了数万两仍未赔足,后家产也被查抄。雍正元年,查出原山西巡抚苏克济勒索各府州县银450万两,当时苏克济虽已告丁忧去职,但雍正仍下令没收苏克济的家产。
雍正为打击贪官和追回钱财,往往采用抄家的办法,为避免贪官转移、隐藏赃物,还对官衙和原籍同时抄捡。这样,贪官一经揭发,不仅要清退赃银,还要赔上老本,倾家荡产。有些人对此提出异议。雍正反驳说:“若又听其以贪婪横取之财,肥身家以长子孙,则国法何在,而人心何以示儆?况犯法之人,原有籍没家产之例,是以朕将奇贪极酷之吏,抄没其家资,以备公事赏赉之用。”抄家之法对贪官打击甚重,而雍正对此又极为欣赏。以至当时有人在打麻将时把成牌“糊了”称为“抄家糊”。
雍正年间对官吏的处理是严格的。雍正三年,湖南巡抚称该省的官员“参劾已大半”。直隶总督也承认,全省府、州、厅、县官,能连任三年以上者寥寥无几。官吏被罢免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但其中有不少确为贪官污吏。正因雍正对贪官惩处严厉,雍正一朝,吏治较为廉洁,给乾隆朝打下了基础,促使了清代鼎盛时期的到来。
三、乾隆皇帝:杀大贪官,处理大案
乾隆年间,天下承平日久,不少官吏只知鲜衣美食,养尊处优。贪污的官员不仅数量多,贪污的款额也越来越大,范围愈来愈广、手段愈来愈高。有些贪官甚至联合起来,官官相护,公然打击揭露贪污的人员。如,江苏高邮胥吏私雕印信,假冒重征,陈倚连续四次举告揭发,巡抚、藩司以及府衙均置之不理,将举告扣住不发。更有甚者,一些奉命惩贪的人员也执法犯法,利用纠贪之便大肆贪污。
乾隆对贪官的处置比康熙和雍正时更为严厉。如乾隆十四年,他见贪宫被督抚九卿轻拟混入缓决(暂不处死),不仅大加改正,而且指出:“此等劣员。多留一日则民多受一日之残,国多受一日之蠹”,“斧质一日未加,则侵贪一日不止。”乾隆还说:”不可为贪吏开幸生之路”。他对一些大臣的贪污也处理十分果断。伍拉纳督闽时,以贪酷用事,以至倒悬县令以索贿赂,乾隆就下令将伍拉纳逮捕入京,审讯后判处死刑。云贵总督恒文以上贡为由,令属吏到市场上低价收购黄金.铸成一金炉。有人上疏揭发他“贪污败检”。乾隆就命令刑部尚书会同贵州巡抚审讯,并责备恒文,“为大臣以进献为名,私饱已囊,负恩罪大。”赐令恒文自尽。有人指出:康熙朝因贪污被杀的督抚、统领等大员为4人,雍正朝2人,而被乾隆处死的二品以上的大官则达30人之多;
乾隆时还处理了一些贪污大案,其中最有名的是“王禀望贪污案”。王禀望为山西临汾人,乾隆三十九年任甘肃布政使。甘肃曾有旧例,凡民输豆麦者可给予国子监生资格,可应试入官,谓之“监粮”。乾隆先是下令停行旧例,后又下令只准在肃州、安西收捐如旧。王禀望到甘肃后串通总督勒尔谨,以仓储未实为由私自在甘肃全省通行旧例,后又改输豆麦为白银,接着,王禀望又伙同各官,虚报遭受旱灾,以储粮、储银治赈,实际上将大批钱粮私吞。因为从总督以下至各州县官人人分赃有份,就互相隐瞒,无人揭发。乾隆四十二年,王禀望离开甘肃升任浙江巡抚。三年后又因母丧告假。新任浙江巡抚李质颖与王禀望不和,指责王不遣妻子返家行丧,乾隆认为王禀望不孝,革去其官职。同年,大学士阿桂出兵河州,在向乾隆的报告提到甘肃省近年多雨,乾隆始怀疑王禀望报告的旱灾有假,派人调查,才查出王禀望等假赈粮侵吞钱粮。乾隆十分震怒,指责甘肃省各官联成一气,朋分公帑,“竟无一人洁已奉公”、“竟无一人举发陈奏”,“官官相护,牢不可破”。并表示决不因犯罪人多而稍存姑息。他下令将王禀望拿交刑部审讯,从王家抄出金银过百万两。事情查清后,勒尔谨、王禀望和接任藩司王廷赞被赐自尽和处以绞刑。王禀望一案,总计被处死及拟死者47人,被革去官职者81人,还有11名犯人之子被发往伊犁做苦工。处理可谓严厉。
乾隆虽然惩处了不少官吏,但在封建社会里,官吏贪污的现象是不可能消除的,著名的巨贪和坤便因乾隆保护没有倒台;到了乾隆末年,官吏的贪污已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