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是我国的一个直辖市、广东省是一个省级行政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上海市和广东省是同一省级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依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单位: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
一、 23个省: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山西,山东,湖南,湖北,江西,浙江,江苏,福建,广东,安徽,辽宁,河南,河北,吉林,黑龙江,海南,青海,台湾。
二、 4个直辖市:北京,天京,上海,重庆。
三、 5个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西藏藏族,宁夏回族,广西壮族,内蒙古
四、 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 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