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奉献精神必不可少。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大众、以用为本、创新发展”的工作方针,除了对已经组织起来的集团、俱乐部进行组织管理,还要通过举办讲座、教学活动,将没有参加体育活动和没有组织的体育人口动员起来,组织起来。
社会体育指导员首先必须具备专业的素质,才能更好地服务大众。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水平和能力、加大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即举办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的目的所在。
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应依照下列规定从事社会体育工作;
(一)义务从事社会体育的指导工作。
(二)可以开展体育技能传授、锻炼指导、组织管理以及体育表演、体育咨询等的有偿服务,并可按照相应的技术等级称号收取不同的报报酬。
(三)在取得当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后,可以开展经营性体育活动。
(四)可以应聘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担任社会体育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