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宣传、落实省招生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制订的各项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及其实施细则;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普通高考、成人招生考试、毕业会考、升中考试和自学考试,负责考务工作;调查和处理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中各种违纪案件,参与省招生委员会组织的考生录取工作。 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各个教育阶段课程实施的具体方案,编制教学计划,开发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并参与管理.提出本地区教学用书的指导意见,指导学校开发和利用当地的教材资源;根据规定和需要组织编写乡土教材、教改编导资料等。
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源。组织和指导课程的实施,优化教学过程,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制定教学规范,指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课程标准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丰富教学策略,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创造性的开展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组织对学校的教学检查,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通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促进学校和教师改善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
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组织课程教材教法改革的实验,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评选优秀的教学成果。指导学校贯彻落实教学工作法规,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法;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指导检查学校和社会文字规范工作。为教育局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学校教师提供咨询服务。 河源市新市区朝阳街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