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积166万平方千米;
2、西藏自治区面积122.8万平方千米;
3、内蒙古自治区面积118.3万平方千米 ;
4、青海省面积72.23万平方千米;
5、四川省面积48.14万平方千米 ;
6、黑龙江省面积47.3万平方千米 ;
7、甘肃省面积45.44万平方千米;
8、云南省面积38.33万平方千米;
9、广西壮族自治区面积23.6万平方千米 ;
10、湖南省面积21.18万平方千米;
11、 陕西省面积20.56万平方千米 ;
12、 河北省面积18.77万平方千米 ;
13、 吉林省面积18.74万平方千米 ;
14、 湖北省面积18.59万平方千米 ;
15、 广东省面积18万平方千米 ;
16、 贵州省面积17.6万平方千米 ;
17、 江西省面积16.7万平方千米 ;
17、 河南省面积16.7万平方千米;
19、 山西省面积15.63万平方千米 ;
20、 山东省面积15.38万平方千米;
21、 辽宁省面积14.59万平方千米 ;
22、 安徽省面积13.97万平方千米 ;
23、 福建省面积12.13万平方千米 ;
24、 江苏省面积10.26万平方千米 ;
25、 浙江省面积10.2万平方千米;
26、 重庆市面积8.23万平方千米;
27、 宁夏回族自治区面积6.64万平方千米 ;
28、 台湾省面积3.6万平方千米 ;
29、 海南省面积3.4万平方千米 ;
30、 北京市面积1.68万平方千米 ;
31、 天津市 面积1.13万平方千米
32、 上海市 面积0.63万平方千米 ;
33、 香港特别行政区面积1101平方千米 ;
34、 澳门特别行政区面积32.8平方千米。
扩展资料:
中国省级行政区划:
省级行政区是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4种。
省——是中国国家地方一级行政区域,始于元朝,已有六、七百年的历史。
自治区——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相当于省的行政区域。新中国成立后共建立了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直辖市——即中央直辖市,由国务院直接管辖。是人口比较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地位的大城市。至1997年3月设立重庆直辖市为止,中国共设有4个中央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特别行政区——为“一国两制”的实施,宪法第三十一条专门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属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至1999年12月澳门回归为止,中国共设立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各省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