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艺术是土生土长、地地道道的民族传统艺术。在其生成和发展中,与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难解难分。因此,学习中国书法并进而从事书法艺术创作的人,如果缺乏传统文化的修养,或对传统文化缺乏比较深刻的认识,就难以理解中国书法艺术的精髓和奥妙。
要全面剖析中国书法艺术与传统文化的关系,这显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在这里,
我仅想采用简单化的方法讲两个问题:先讲传统文化对书法艺术的生成发展给了些什么;反过来再讲书法艺术对传统文化给了些什么。
传统文化为书法艺术提供的东西,可分为
“硬件”与“软件”两方面来说:
“硬件”的第一项就是汉字,这对书法艺术来说太重要了。因为中国书法艺术就是以汉字为素材的造型艺术,所以绝对离不开汉字。汉字基本上不象形,但因其特殊的笔画和结构,比其他文字更有艺术的可塑性和形象性,有利于加工成艺术形象。汉字在其历史发展中又有篆、隶、正、草等字体变化,这也决定了书法艺术形象之丰富多彩。汉字本身既是汉民族的重大文化创造,又被用作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在其形象中早已积存并凝结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和中国人的感情色彩乃至心态投影。故而中国人看到汉字往往能引发一定的联想和微妙的情思活动。所以,写字一定要把字写准确,不能写成错字、别字。
例如福、芙、伏、符是同音字,富、复、付、副也是同音字;这些字出现在书法艺术作品中都不能混用或写错;如果写得不准确,就会削弱乃至破坏相应的联想与情感效应,使作
品的艺术魅力受到极为不利的影响。 总之,汉字是书法艺术最重要的“硬件”,书法家和习作者应万分珍视汉字,特别注意于准确的运用。
“硬件”的第二项是中国传统的文学艺术。文学艺术不仅给书法家以思想和艺术的滋养,
提高其审美的情趣和能力;而且还提供极其丰富多彩的艺术形象。使书法家得到启示,吸取形象,并巧妙地融入书法创作。大量的诗词作品和警语格言,还往往与书法艺术互为载体,从而在审美感染中相互生发,在艺术上相得益彰。
“硬件”的第三项是传统文化中种种特有的器物,如甲骨钟鼎、竹简帛书、碑版铭志、
匾对条幅等等,都是中国书法艺术特有的表现空间,在书法的发展与流传中起了很大的作用。
“硬件”的第四项就是纸、墨、笔、砚“文房四宝”。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特有的物质创造。中国书法艺术正是借助了这些创造物,才能创作出大有艺术特殊性的书法作品
说了“硬件”再说“软件”。这是指思想方面的滋养与影响。传统文化对书法艺术的思想影响太丰富复杂了,只能说说主要的。我历来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有四个最主要的思想,我称之为“四大思想支柱”:一是作为基本哲理的“阴阳五行”思想;二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天人相应”思想;三是关于处理社会人事的“中庸中和”思想;四是关于如何对待自身的“克己修身”思想。这四个思想在书法艺术的发展中都起到了深刻的渗透与指导作用。
第一,“阴阳”思想及其展布表现了极为生动而丰富的朴素辩证法;这个思想的深入渗透,派生了书法艺术辩证法的各个范畴,如黑白、虚实、大小、粗细、浓淡、枯润、方圆、奇正、向背、呼应、顺逆、刚柔、疏密、巧拙等等。正是通过对这些辩证关系的千变万化的精妙处理,书法创作中才出现了千姿百态生动美妙的艺术形象,使简单的白纸黑字竟成为精深的艺术。
第二,“天人相应”思想的渗透,使书法艺术追求“得天趣,通自然”,以“天真罄露”、“不落斧凿痕迹”为极高境界。这种境界的追求也往往是书法家在美学理想和创作实践上进入精深层次的表现。
第三,“中庸之道”决不是“折半以取中”,它是要求处理任何事情都把握适当的度,使各种因素达到统一与和谐的状态,即所谓“中和”。这个思想深刻指导了书法家对艺术准确性的追求,在创作中处理任何一种关系都不要“不足”,也不要“太过”,以达到既不稚嫩,也无“火气”的精练与和谐。
第四,“克己修身”的指导作用要分两方面来说:一是通过自我控制克服分心与躁动,坚定勤学苦练的意志和决心,力求练出真功夫,在创作上能够渊停岳峙,得心应手。书法创作与评论历来强调苦练与真功,这没有“克己修身”的意志是做不到的。二是书法创作与评论历来强调“书品即人品”,这直接表现了“克己修身”思想的渗透与指导。不“修身”无从提高人品,而人的有些素质也确实会在书法中曲折表现出来。根据“书品与人品”、“风格与人格”的一致性,书法家要在艺术上达到崇高境界,就必须坚持“克己修身”。
下面就该反过来说说书法艺术为传统文化提供了什么。这也可以分为“硬件”和“软件”两方面来看。
“硬件”方面的情况比较简单,就是从古至今的优秀书法作品已成为传统文化总的宝库中一宗极有价值的艺术宝藏。这是中国历代优秀书法家为民族文化乃至世界文化所作的巨大奉献。
“软件”是指表现在创作实践中的思想意识及其理论总结。主要有三点,即重视创造性,强调个性化,发挥想象力。这三点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中是很有积极意义的。
就中国传统文化的整体情况来看,很能够看出中国人从古至今都是富有创造性和想象力的,而其创造与想象也总离不开作者的个性特征,表现出鲜明的个人风格与特色。
但从文化思想和理论概括的角度来看,传统文化(特别是长期占有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对创造性、个性化、想象力三者重视不够,相当保守。如孔子强调“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述而》)。这就意味着只要传承,不要创新。荀子的态度更加绝对化,他说:“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荀子•劝学》)在他看来,有了儒家的“五经”,天地间的一切便已完备;人们自始至终只要学这几部书就可以了,再也不需要提供新的思维经验和发明创造了。这种想法错误很大,后世的人如果照此行事,中华民族不仅不会有如此灿烂的文化,而且恐怕难以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了。当然,荀子这种思想事实上不可能完全束缚人们的创造要求和能力;所以中华民族代代都有重大的发明创造,并且遍布各个领域。其中,书法艺术的创造性发展尤其显得突出而持久;它在创造性、个性化、想象力方面的自觉追求,的确为传统的文化思想作出了可贵的奉献。
书法艺术之所以具有这些特性,是由一些特定因素决定的,实际上带有明显的必然性: 第一,书法艺术在各个历史时期中都是在实用书法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实用书法一再出现巨大的书体变化(如篆、隶、正、草),这种变化是由社会生活的发展所驱动的,是由人民群众集体创造的,所以说具有必然性;而随着实用书法的变化,书法艺术也必然不断作出新的艺术创造,一再出现新的创作主流(如
秦篆、汉隶、晋帖、魏碑、唐楷等)。
第二,写字的人各有各的性格、气质、情操、趣味、素养和智能特长,甚至各人在机体的生理结构上也各有差异。因此,人们在实用过程中写出来的字必然是一人一个样,而在此基础上由于更高的美学追求而出现的书法艺术创作,也必然更加自觉地表现艺术的个性。艺术个性的形成实际上即意味着个体作出了独特的艺术创造。
第三,书法创作手段简单,不过是白纸上写黑字,而且所写的又必须是大家认同的汉字,所以它在创作中所受的限制很大。限制很大而又要力求成为姿彩纷呈的精深艺术,这就不得不依靠坚实的基本功夫和活跃的“创造想象”,才能挥洒自如地写出富有新意和美学价值的书法形象。书法创作的想象,早在学习阶段便已受到训练,因为要临写多种法书,对不同的艺术形象进行精熟的分解与融合,这在心理学上便是一种“创造想象”。到了更高的创作阶段,还要善于吸收万物万象的线条、结构和意态之美,将其融入书法而不落拼凑的痕迹(如王羲之观鹅而有悟于书法,张旭见公主与担夫争道,观公孙大娘舞剑器而有悟于草书等),这就是更加精深的“创造想象”。在中国书法史上,千人一面、千字一形的“馆阁书法”历来不得好评,即因其缺乏创造性、个性化与想象力。历代书法家对创造性、个性化、想象力三者的奋力追求和高度评价,确实已构成一种重要的文化思想,为中国传统文化提供了富有生机活力的精神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