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是中唐诗人白居易名垂千古的杰作,但却令学术界长期以来为之争论不休,其焦点在于主题思想方面,曾引发过较大规模的讨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综其要者有“爱情说”、“隐事说”、“讽谕说”、“感伤说”、“双重及多重主题说”、“无主题说”与“泛主题说”等多种。近年来,张中宇先生在《文学评论》[1]148-151、《北京大学学报》[2]90-97等学刊上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论及《长恨歌》的主题,最近又出版了《白居易〈长恨歌〉研究》一书(中华书局2005年),进一步提出了“婉讽主题说”。本文试图在进一步解读与考证《长恨歌》的基础上,对各家观点进行扼要的检讨,并重点针对张中宇先生的“婉讽说”进行商榷,然后对“爱情主题说”提供一些新的证据与看法,希望有助于促进《长恨歌》主题的进一步研究。
一、《长恨歌》主题的学术史回顾
对《长恨歌》主题的解读从古至今绵延不断,并引发不少争议。最早涉及此事的还应该是白居易本人。其《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赠元九李二十》诗云:“一篇长恨有风情,十首秦吟近正声。”[3]就点明了该诗的主旨与男女风情有关,这成为后世“爱情主题说”的源头。与白居易同时的陈鸿在《长恨歌传》中云:“乐天因为《长恨歌》,不但感其事,亦欲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也。”[4]4201也就是说白居易是要借助李、杨故事,惩戒导致祸乱的“尤物”,阻断祸乱的根源,以此作为将来的鉴戒。应该说这是讽喻说的最早源头,也成为当代学者“讽喻主题说”的一大论据之一。晚唐黄滔《黄御史集》卷七云:
自李飞数贤多以粉黛为乐天之罪,殊不谓三百五篇多乎女子,盖在所指说如何耳。至如《长恨歌》云:“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此刺以男女不常,阴阳失伦。其意险而奇,其文平而易。所谓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戒哉![5]85
可见在晚唐时期像李戡那样斥责白诗为“淫言媟语”遗憾“不得用法以治之”[6]137的人还不少,黄滔为白居易翻案,则反映了晚唐人以儒家政治伦理的态度来批评《长恨歌》,总是以刺时规讽来要求作家的。
宋人在这方面比晚唐有过之而无不及。洪迈《容斋随笔》卷十五《连昌宫词》云:
《连昌宫词》、《长恨歌》皆脍炙人口,使读之者情性荡摇,如身生其时,亲见其事,殆未易以优劣论也。然《长恨歌》不过述明皇追怆贵妃始末,无他激扬,不若《连昌词》有监戒规讽之意。[7]198
虽然认为其缺乏“监戒规讽”的社会政治作用,但肯定了诗歌的艺术性。而车若水《脚气集》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