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具体规定如下: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第十一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入网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等材料进行审查,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营业执照、入网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营业执照以及入网交易食用农产品的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登记,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
第十六条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第十八条 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餐饮服务提供者还应当同时公示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相关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扩展资料
无证照经营外卖处罚案例:
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经营者应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然而,未在外卖平台公示证照的商家仍不少,有些商家虽然公示了资质照片,但也存在证照模糊、以实景图片代替证照等问题。
记者用百度外卖搜索发现,在北京市朝阳区百环家园小区附近1公里内的外卖商家中,幸福紫菜包饭、麻辣香锅、小丫冒菜、湘间小灶都没有在平台上公示证照;赤红德福饺子、京品御龙斋、辉记肠粉只公示了营业执照,没有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广渠路的湘容和、周庄嘉园东里的田老师红烧肉等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密布“百度外卖”水印,消费者无法点击放大,根本看不清文字。
值得注意的是,有不少商家公示的证照已经过期,仍照常营业。比如,美团外卖平台上,记者发现绿茶餐厅(光华店)公示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今年3月19日到期,目前仍照常营业;
百度外卖平台上,京味斋(小西天店)公示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今年10月17日到期,但直到11月初,其“评价”一栏里仍然有消费者留言,可见其仍在正常营业。记者查询食药监部门许可证管理系统发现,这两家店铺已换发新证,但网上公示更新不及时,给消费者造成困惑。
此外,一些商家虽然在外卖平台上公示了相关证照,但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的现象也大量存在。
比如,在饿了么平台上,呼家楼附近的肯德驴驴肉火烧、陕西小吃香河肉饼经营范围是预包装食品,不应从事餐饮加工制作;凉皮先生、咔吱沙拉这些以凉菜为主打菜的饭店,其餐饮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却不含凉菜。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凉菜必须在专间内制作,对其操作环境、设施要求较为严格。夏季通过网络订餐平台配送凉菜,其运输条件、设施都会对食品安全造成影响,极易引起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外卖店,你的证照呢?(视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