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描述具体分析如下:
1、如果随军家属缴纳社保是临时性的,在军队干部转业(退休)时,随军家属就不再享受部队缴纳的社保了,部队的社保还是要转到地方的,如果地方社保停了,部队的转到地方,就太麻烦了。建议还是由地方单位的交。
另外,部队缴纳的基数比较低,将来退休时,是按照缴纳总额领取退休金的,所以,还是保留地方单位缴纳的社保,让地方继续缴纳。
2、如果随军家属缴纳社保是长期的(打算在部队长期发展),可以停缴地方单位社保,原则上,不能同时缴纳两份保险。
扩展资料
社保转移申请资料:
1、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2、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