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在外地上幼儿园需要什么证件

2020-05-21 教育 106阅读

外地户口的小孩,首先需要父母双方中的一方有正规的就业单位,并且已办理本地居住证。给孩子办理入学的时候需要提供:住宿的证明(如果是租房的话,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者居委会证明)、居住证复印件、就业单位证明、综酣海丰剿莶济奉汐斧搂合保险缴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当然,入学时需要支付一定的借读费。

扩展资料:

根据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细则 :

(一)招生对象 1、 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为2009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对象。

(1)持有在2009年3月31日前入户的、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的(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有效);因动迁原因,户口暂未迁入居住地,且具有有效动迁证明及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满足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2)持有招生区域内蓝印户口的适龄儿童,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3)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适龄儿童(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4)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籍、但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的,按父母一方的上海常住户籍地作统筹安排。

(5)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由上海市人事局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居住证明的,视幼儿园班额情况作统筹安排。

(6)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由公安部门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居住证明的,由教育署视招生情况在区域内协调安...以下共参考。 根据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细则 (一)招生对象 1、 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为2009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对象

(1)持有在2009年3月31日前入户的、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的(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有效);因动迁原因,户口暂未迁入居住地,且具有有效动迁证明及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满足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2)持有招生区域内蓝印户口的适龄儿童,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3)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适龄儿童(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4)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籍、但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的,按父母一方的上海常住户籍地作统筹安排。

(5)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居住证明的,视幼儿园班额情况作统筹安排。

(6)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居住证明的,由教育署视招生情况在区域内协调安排。

2、各民办幼儿园在优先满足对口公建配套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园的基础上(招生条件同上),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实行自主招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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