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鑫利保险分红型如果没到八十岁死了,赔偿两倍的基本保险金额。(等同于80岁领取的满期生存保险金)
平安鑫利保险保单利益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两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7%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含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