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自动离职 ,不过我建议,不要这样做 对你自己不好 。你一个当老师的为什么不能走流程。这么随性。
1、辞职和自动离职从现象上来看都是你(员工)主动不干了。
2、辞职要提前30天书面提出申请,不管用人单位同意还是不同意,第31天就可以不上班了,你已经尽到告知义务,没有法律责任。
3、你所说的自动离职是不是突然就不上班了,也不打招呼?这样不好,如果单位以旷工违纪把你开除或辞退,你的工作记录很不光彩,扣你的旷工工资和违约你也没办法,很吃亏。
4、法律规定自动离职不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要负责赔偿(包括培训费、安置费等)。如果另外一个用人单位聘用了你而你没有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或者保险等能证明你和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那么这个第三方的用人单位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受到惩罚,哪个单位敢用你呢?
5、如果你的档案、保险在单位名下,麻烦,要把它们都转出来,如果单位不放人,你的路要更长。
去你所在人力资源部提离职,拿好你的辞职报告。提离职后30天后自动生效。公司不能强制留人。
辞职不用单位批准,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辞职信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30天他们不结算工资,你就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去申请仲裁。
其实说到底,还是走正规的辞职手续比较妥当,别给自己和别人找麻烦,稳稳当当堂堂正正走人不是很好吗?(个人建议)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