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人员责任险和车上人员意外险有区别吗

2020-05-26 社会 117阅读

车上人员责任险和车上人员意外险是不相同的两个险种。最直接的区别就是保险费不同,而且从两者的险种叫法看,概念也不相同。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一、概念不一样;车上人员责任险是对于投保的车辆产生事故后,只要是早上伤害或死亡的,都会给予赔偿,包括丧葬或医疗误工费等。而人身意外险是说的是在保险的有效期之间,只要不是本意的、非疾病的、外来的、突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身体受伤或死亡时,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的规定给保险金。

二、属性及保险标的不同;车上人员责任险属于责任险范畴,保障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保险标的是不固定的,车上人员责任险被保险人随车而变化,凡是乘坐投保车辆的人员都算是被保险人。但人身意外险是属于一种意外保险范畴,保障保险人利益。

保险标的也是固定的,人身意外险的保险标的是确定的人,在投保时,保险合同上写明的保障谁就是谁。

三、办理条件和规定不同;虽然车上人员责任险单独可以购买,但是很多保险公司要求在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才能购买,不然有的保险公司不给办理。而且在投保的数量上面也有规定,目前主要是分为驾驶员单独投保和按座位总数投保两种类型。

但是人身意外险就比较宽,只要有需求就可以投保,但是有一些规定(比如高危险行业的需要购买其专属的高危人身意外险等)。而且2016年1月1日起,保监会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限额提高至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限额提高至50万元。

四、保费的计算不相同;车上人员责任险保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座位数。而车上人员意外险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率(即保险费率)计收,比如保险费率为3‰,给人员保险的金额为10000元的时候,保费就是30元/人。

五、保障范围以及责任免除范围不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为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赔偿。但两种情况不给赔偿,一种是违法行为,一种是不在车内造成伤害不赔偿。

车上人员意外险只赔在事故中,事故以外的不给赔偿。免责条款有:故意的、打架斗殴的、平常情况造成的死亡或伤害(如孕妇或中暑等)违法犯罪之类的,都不给予赔偿。

扩展资料:

人身意外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最大的区别在于保险标的不同。人身意外险是实名制的,给谁买的就给谁用,而车上人员责意外险是不用实名的,只要你坐了投保车辆,就可以使用。

所以人身意外险的话更适合大众化,只要是自然人(投保车辆人)最好为自己购买份,主要是为了人身的意外保障。相对而言车上人员责任险主要是针对私家车的提供的,投保的话也是对车主在车上人员带来的责任风险赔偿。

参考资料:车上责任险与车上人员意外险有什么不同-太平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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