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青岛大学医学院当培训护士,跟医院签过一个专业培训协议,现在已经过了培训协议期限,我想辞职,医院

2020-05-14 社会 60阅读
你好,劳动法有以下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公司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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