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店面的门头一定要城管审批吗?

2020-05-08 社会 109阅读

需要城管审批,以成都市为例。

《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禁止擅自设置招牌。设置招牌的,应当向设置地的区(市)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有关机关批准的名称证明;

(二)招牌的用字、制作规格、式样、材料和设置位置等说明文件;

(三)经营(办公)用房的权属或者使用权证明。

 扩展资料: 

《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相关法条:

第二十五条 申请人取得户外广告或者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发布登记手续。

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及其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拆除、遮盖、涂改、损坏。因规划调整或者公共利益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二十七条 设置人应当每年对其进行两次以上的安全检测,并作好记录;经检测不合格的,应当立即整修或者拆除。遇狂风、暴雨等异常天气,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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