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我国同一些国家存在的领土和海洋权益争议该如何应对?

2020-07-24 军事 78阅读
在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原则问题上,我国政府捍卫国家利益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的,同时也秉承和平共赢理念,推进合作与对话,为最终解决争议创造条件。 经过多年努力,中国通过和平谈判先后与14个邻国中的12个划定并勘定了边界。而在陆地边界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的同时,近年中国周边海上形势发展引起各方关注。
由于争议海域的主权和能源问题,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海洋争端有日渐激烈的趋势。在我领海及附近海域,美日及其他周边国家不断增强军事力量,不时地进行小规模的军事行动或大规模的军事演习。这一切无疑都对我海洋主权构成了严峻挑战。为了更好的开发和利用海洋,为了不让祖先留下的蓝色国土在我们手中丧失,我们有必要从法律的途径来寻求解决的方式。
我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现状:
1、黄海,总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在海域划界问题上,韩国主张等距线为界。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18万平方公里,因此中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韩国2004年开始在远离朝鲜半岛西部海岸大陆架勘探石油,勘探地点越过两国等距线50千米。可以看出韩国在与中国争夺海洋资源咄咄逼人的态势。在大陆架划分问题上,韩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态度,它在处理与日本的海底底土时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而在处理与中国的海底底土问题时就“忘记”了这一原则。韩国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中国大陆边缘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延伸到距朝鲜半岛较近的地方,以大陆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对其不利。
2、东海,总面积约77万平方公里,它是中、日、韩三国陆地领土环绕的一个半封闭的海域。东海大陆架蕴藏着丰富的石油资源。韩国和日本都提出以等距离原则为根据提出对东海大陆架进行划分,而我国坚持自然延伸原则和公平原则,双方(三方)有极大分歧。按日本的无理要求,日本与中国有16万平方公里、韩国与中国有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这其中以我国与日本的争端最为激烈,日本故意忽视冲绳海沟单方面宣称与我国是共大陆架国家,妄图争夺我大陆架。近年又因中国在东海的正常开采活动制造事端,进而提出在日中等距线两侧共同开发的方案,企图使等距线划分事实化。日本无理指责我国海洋科学考察船在该海域从事海洋科学考察活动为侵犯其管辖海域。此外,我国在东海作业的渔船、海洋科学考察船经常遭到日本海上自卫队和海保厅舰机的无理骚扰、跟踪和监视。2001年12月,日本海上保安厅的舰船明目张胆地在我国专属经济区内使用武力击沉一艘不明国籍船舶,并且公然侵占钓鱼岛,企图以钓鱼岛为划分两国东海大陆架的依据。1895年日本趁甲午战争清政府败局已定,在《马关条约》签订前三个月窃取这些岛屿,划归冲绳县管辖。1943年12月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这就意味着日本将台湾、包括其附属的钓鱼诸岛归还中国。但,日本却同美国签订了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钓鱼诸岛连同日本冲绳交由美国托管。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这些岛屿也被划入"归还区域",交给日本。对此,我国外交部于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我钓鱼诸岛划入"归还领域",严正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美日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其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表示,"归还冲绳的施政权,对尖阁列岛(即我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 近年来,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断制造事端,企图将非法占有的钓鱼岛变成其合法领土。
3、南海,南海是中国海域中面积最大的一个海,渤海、黄海、东海加在一起还不如南海大。南海面积近360万平方公里。世界上面积超过300万平方公里的海只有3个,南海排在南太平洋的珊瑚海和印度洋的阿拉伯海之后,是世界第三大海。所谓南海问题,指的是南海周边的6国7方,即中国大陆和台湾、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和菲律宾,在南海岛礁归属和海域划分上存在分歧和争端。争议最激烈、最集中的焦点在南沙群岛。在南沙,除了美济礁,南海舰队的南沙守备部队还驻守着渚碧礁、南薰礁、永暑礁、赤瓜礁、东门礁和华阳礁,这是中国最南端的一支戍边部队。另外,中国台湾的武装部队据守着南沙群岛中最大的岛屿太平岛。南沙守备部队政委、海军大校卢永华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南沙群岛总共有230多个岛屿、沙洲和礁滩,面积比较大、在涨潮时仍能露出水面的有11个岛和5个沙洲,但这些条件比较好的地方都不在中国大陆的实际控制下,除了太平岛,其他都被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侵占了。
我国与日本之间的海洋权益争端解决机制:
1、事关主权问题必须坚定立场,可以与日本协商解决,但是主权问题不能交由国际组织解决,例如钓鱼岛问题。我国应对钓鱼岛必须做出主权宣示行为,并且需要有效占领。同时不放弃用外交手段解决东海争端。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我国领土,无论是发现,还是先占都由中国完成。而日本是在1895年甲午战争后才占领钓鱼岛的。二战后美军从日本接受钓鱼岛,在70年代转交给日本。钓鱼岛是个牵扯到台湾海峡两岸和日美两国的问题,战后演变成今天这个局面,“始作俑者”就是美国。1972年5月之后,美国把问题留给中国、日本去争,美国则隔岸观火,伺机继续操弄东北亚的国际政治。因此,中国在处理这个问题时,仍须小心美国会不会有什么直接或间接的干预动作。
2、对东海大陆架划分,我国积极先作好海底调查采样活动,取得有力证据后再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进行申报。由于1997年联合国设置了审查沿海国家大陆架的“大陆架界线委员会”,而申请的期限是2009年5月,因此现在日本是“与各国竞争,与时间竞赛”。与日本不同,我国自70年代起海洋调查活动就很有目标性,在资料方面应该有优势。如果双方协议同意由国际法院进行划界仲裁,我国应当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
3、不承认日本对冲鸟岛的占有,并且积极组织强制仲裁,根据《联合国海洋法条约》相关规定,冲之鸟不具备人类居住的条件,日本在冲之鸟礁盘围海造岛是与海洋法相违背的。
我国与东南亚国家的海洋权益争端解决机制:
目前,我国在南海面临的矛盾和挑战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我海洋发展战略与南海主权争议久未解决之间的矛盾;二是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政策与有关国家搁置中国、排斥中国开发之间的矛盾;三是我把南海问题留待未来解决的期待与各有关国家相继争夺资源、时不我待之间的矛盾。所以,解决南海问题首先是要强化主权观念和主权行为,并加强有关立法。“主权属我”应作为“共同开发”的前提条件。没有“主权属我”的前提,就很难“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目标也无法真正实现。其次是加快我国领海基线勘定。这对我与其他国家的交涉以及增加谈判桌上讨价还价的筹码至关重要。同时,中国的领域区域都要定位坐标,并尽快向联合国提交自己的领海基线主张。第三是加强争议地区有效的行政管理和控制,整合各种海上资源和力量,统一领导和指挥,建立健全应急与应战一体化的海上综合安全保障机制。第四,海洋军事力量是大国海洋政治博弈的重要筹码,所以我们还必须不断加强海军现代化建设。
中国不仅有960万平方千米的陆地国土,还有300万平方千米的蔚蓝国土和海岸线。在21世纪一个波及全球的海洋经济时代来临之际,我们不能再漠视周边国家对我国海洋权益的侵犯。必须针对不同情况找到合理、有效的解决机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拥有本属于我们自己的资源。在解决争端的过程中我国首先应该加强海防,因为有实力才有谈判,国家的利益只能靠实力获得。没有强大的海军,周边国家未必愿意让出已经侵占到手的海洋权益。其次,我国在处理争端时应当唯国家利益是问,以合作为主,适当强硬。因为国家之间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朋友。我国虽然需要一个安定的国际环境进行改革,但是不能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将海洋权益拱手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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