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 0527—83595866。
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沭阳县沭城街道苏州东路17号,邮编:223600。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委【2010】17号)和《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宿委【2010】46号),设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政府工作部门。
扩展资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才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就业促进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负责职业培训机构评估管理和技能鉴定工作,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统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四)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建立并落实农村居民社会保险措施。编制全县社保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扩面征缴,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支付依法有序进行。
(五)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对企业遵守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实施监督;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依法查处重特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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