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先股是不上市的,只按面额发行,并固定股息率,也就是按募集金额的总量分配股息,其股息在发行时就已经固定,和二级市场的公司股价无关,可以流通但只能转让,所以股息是固定于发行市价的,而非当前股票市价,当然累积优先股可以参与红利发放。还有年息率和股息率概念重叠,优先股一般是没有赎回期限的,除非在附加条款上注明。有点类似于企业债券,面额市价波动也较小。
二、溢价价格确定主要考虑这样几个因素:发行完成后社会公众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量;公司以往的盈利能力及未来的盈利预测;公司所处行业的前景;公司的发展潜力及竞争优势;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表现等。
具体发行价格由主承销商和公司协商确定,主承销商通常是余额包销的。如果投资者认为发行价格过高,完全可以放弃认购。
折价,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