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和劳动合同是两码事,三方只有应届生才会有这个东西,说白了就是确定个就业意向,并且学校会根据签订的三方来把档案转出。而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所以三方协议得签,劳动合同也得签。没有签订三方协议可能的后果是学校默认为没就业,一定时限后就把档案转回原籍了,一年后认定干部身份会有一些影响。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须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方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