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根据情况去补办。
首先根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七条规定: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凭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还没落户,那就麻烦,因“退伍证”是证明本人在部队服役的重要凭证,有编号又有身份证明,且为终身一次性发放,因此和高校学生“毕业证”一样,遗失后是不太好补办的。为证明这段经历,你可以找到原服役部队开出一张书面证明,或在自己的档案中查询并复印出有关凭证,加盖公章后有同等效力,或是到当地武装部和民政部门补办退伍证。不过有时退伍证上会写有严格标明,丢失概不补办,你可以到民政局问一下,景洪市民政局在市政府和勐巴拉娜西中间,它们中间唯一的建筑物就是。其实退伍证没什么用的,第一退伍证不能作为身份证使用。 身份证作为我国在法律上已经明确了其作用、性质、法律关系,国家也颁布了相关的法规。退伍证也不能小额贷款, 也不可以到旅游景点优惠,买车票也不可以打折,退伍证只是证明了当过兵,不怕麻烦的话,可以去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