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民营企业在发展文化产业中的作用

2020-05-25 财经 112阅读
文化产业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知识密集、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低成本、无污染和可重复开发等特点,在优结构、扩消费、增就业、促跨越、可持续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被经济学家们誉为最具活力的“朝阳产业”。 从国际上看,文化产业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的支柱产业。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产值平均达到本国GDP的10%以上。2010年美国文化产业收入4500亿美元,占GDP比重超过25%,是美国经济的第一大产业;美国最大的400家公司中,72家是文化企业。特别是美国大片《阿凡达》的热映,更是展示了文化产业的巨大魅力。由此可见,在国际化时代,作为一个城市的一张名片,文化是支撑一个城市在国内甚至国际市场上竞争的软实力。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强调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这清晰地表明,民营文化企业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民间资本参与文化产业发展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纵观延边文化产业的发展,虽然一直在不断推进,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民营企业参与文化产业的发展更是有待加强。事实上,许多民营文化企业在初期都是无意间叩开文化产业大门的,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开始“从被动投资到主动投资,转而直接从事文化产业投资经营。”一旦介入文化产业,民营资本就体现出自己的优势。 首先,民营企业家往往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个人经历与经验较为丰富,对人生有独特思考,对社会认识比较全面,相当一部分企业家具有文化情怀甚至文化情结,而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也普遍面临着文化转型、文化升级的需求,使这些企业家有了现实的文化动因。 其次,民营企业在发展文化产业过程中有其特点与明显优势。由于民营企业的权属关系清晰,决策更加理性、务实,项目运作更注重长期性、连续性,企业目标感强,主动性强,运行机制灵活,行动效率较高。 正因为民营企业超强的市场敏锐度,敢为人先的勇气以及灵活的机制,往往能创造出市场奇迹。可以断言的是,随着十七届六中全会绘制的产业发展蓝图的逐步实施,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这个产业,并涌现出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但从目前我州民营文化企业的发展现状看,在参与和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我州的民营文化企业规模偏小,开发程度还很低,巨大的能量还没有真正得到释放。一些文艺团体、传媒产业等,发展缓慢,缺乏市场竞争力。 其次,政策体系不完善,制约着民营文化产业的发展。有些政策过于原则,缺乏实施细则,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也没有及时跟上。一些无形的“玻璃门”、“弹簧门”,让它们无法获得与国有企业同等的待遇,这也阻碍了民营文化企业的进一步做大做强。同时,对已经出台的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宣传、整合力度不够,也影响了政策的影响力和实施效果。 第三,民营企业本身参与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识还较薄弱。我州的民营企业对整个文化产业市场发展走势还不甚了解,还未能掀起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的热情,依靠文化的感召力提升自身形象的意识还不强,参与的企业还为数较少,还没有看到文化产业蕴藏着的无限商机,没有形成投资文化产业的良好氛围。部分民营企业虽然对投资文化产业有一定的积极性,但投资行为也有待规范。 文化产业是刺激经济增长的新生力量。延边素有“教育之乡”、“足球之乡”、“歌舞之乡”的美誉,有着深厚的朝鲜族文化基础,为我们打造新兴文化产业提供了永不枯竭的宝藏。因此,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我州文化产业的发展,充分调动民营企业投资文化产业的积极性,培育一批重点民营文化企业和民营文化产业集群,使文化产业真正成为我州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亮点,是各级政府要重点研究的重大课题。 第一,要加大政策支持。制定出台鼓励我州民营和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相关政策,制定发布《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指导目录》,设立发展引导基金,鼓励民营企业介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同时,政府还要拿出相应的扶持资金,建立相应的融资平台和文化产业平台。对现有的文化演艺团体进行重组,优化发展环境,给予重组后的企业以大力扶持。要降低民营企业进入文化产业的市场准入门槛,简化准入程序,制定免费培训措施。鼓励民营企业依托延边历史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旅游资源和特产资源,将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俗文化等相结合,实现文化资源的整体开发。 第二,要加大对民营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通过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实行税收优惠激励,吸引民营资本投入文化产业。在财政政策方面,建议设立专项发展资金,采取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对具有民族特色的产业项目重点扶持,给予适当补贴,有效破解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瓶颈。在投融资政策方面,对于重点公益性文化建设项目,要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鼓励自筹资金进行公益性文化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第三,要引导民营企业打造文化品牌。事实上,我州的部分民营企业在尝试进军文化产业上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是从总体上看还为数不多,效果不佳。因此,政府应高度重视和积极扶持民营企业组建和发展各类文化中介组织或经纪公司,充分发挥它们在招商引资、推介产品、组织生产、活跃市场中的积极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围绕朝鲜族民俗文化、山水文化、边疆文化、冰雪文化等打造具有延边文化特色的文化精品,形成一批具有强大市场竞争力的文化品牌,扩大文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把承载着延边文化精神的文化产品打造成强势品牌,并通过商标注册和版权等形式进行保护,对重点文化企业,政府应重点保护和扶持。 第四,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力度。文化产业不同于一产、二产,创意是其发展的核心,没有创意的文化产业生命力不可能长久,也不可能带来大的效益。因此,在文化产业发展经验非常欠缺的情况下,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力度,不失为一条捷径。建议政府要充分利用延边的文化资源和区位优势,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形成良好的投资软环境,吸引更多有战略眼光的投资者落户延边,共同繁荣延边文化产业,做到互利互惠,共生共赢。第五,加大文化科技创新力度。鉴于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文化产业的渗透力逐步增强,文化产业的发展要充分发挥科研优势,突出高技术、高智能特征,在数字化装备、网络化系统、多媒体技术等领域,与科研机构协同攻关,努力提高我州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手段的科技含量。 (州政协委员 朴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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