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对国内的打车软件巨头Grab进行罚款主要是该公司违反了马来西亚的反垄断法,他们想利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打击其他的竞争对手,并且对司机施加压力,想限制他们使用其他的打车软件,这种行为肯定是政府所不能容忍的。
近日,马来西亚反垄断监管机构提议,将对东南亚打车软件巨头Grab公司处罚超过8600万林吉特(约合2050万美元)的罚款,原因是其该公司利用自己在市场上的巨大影响力,想利用司机来限制其他打车软件对其造成的威胁。该公司想在马来西亚的打车市场造成一个垄断的局面。
这样的处罚对于马来西亚来说应该不是第一次了,马来西亚政府向来对垄断的行为就非常愤恨,对这些行为的惩罚力度也是毫不手软。早在一年之前,网约车平台Uber想把他们在东南亚的业务出售给Grab的时候,马来西亚监管机构就对这一交易进行了调查,他们担心这个行为会给马来西亚的网约车竞争带来一些不利影响,就阻止了这次交易的进行,并且给予了这两大打网约车公司相当重的处罚。
Grab公司是马来西亚的第一家网约车公司,这家公司的成立为马来西亚的网上打车业务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有市场就必须要有竞争,这样才会形成一个良性的发展趋势。如果Grab继续施行一些垄断措施的话,会让马来西亚的整个网络打车行业陷入一个很被动的局面,政府是不得不对此作出回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