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做为被告方没有人应诉,还是没有接到法院传票后无正当理由请假、并得到主审法官批准缺席庭审的,那是有区别的。但是不管这两种情况的发生,对于原告也必须要自己做好自己的诉讼准备的。
一、对于合同纠纷做为被告方没有人应诉的,那么可以告诉你的就是:司法实践中大部分被告方(不仅仅就是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案件)是不予法院应诉的答辩状的,但是这并不影响案件审理的。这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对于被告方接到法院传票后无正当理由缺席庭审的,并且无正当理由请假、并得到主审法官批准的,那么法院主审法官可以照常开庭、进行缺席审理的,被告方将自己承担审判不利的判决。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