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省都不一样,有一些时事政治。
一些综合理论政策、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等。
转业程序:
1、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民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共同下达移交安置计划,地方安置部门与军队政治工作(兵员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移交安置。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军队各大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进行移交安置,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报经民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批准。
3、档案移交审核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档案材料,按照《民政部办公厅 总参谋部军务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参务〔2013〕360号)相关规定进行移交审核。
4、由本人申请,军队相关单位审核,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按民政部办公厅、总参谋部军务部《退役士兵档案移交审核工作规程(试行)》(参务〔2013〕360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