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经济适用房卖方需要交纳的税费:
个人所得税:如果卖的房子是非住宅类的话,无论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税率是交易总额的1%或两次交易差额的20%。如果是满足家庭的住宅,且购买的时间超过5年的话,就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当然这两个条件要都满足。有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就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如果房产证满两年或契税完税证满2年,则免征营业税,不满2年的话,则是地税局评估价或网签价(取价高者)×5.6%;
印花税:房款的0.05%
交易费:3元/平方米
二、二手经济适用房买方应缴纳的税费:
印花税:房款的0.05%
契税: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交易费:3元/平方米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三、经济适用房过户流程
买卖双方按照约定销售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在合同上签署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盖私章,另外还要将房屋的详细信息(按房产证填写)填写完全;
申请交易,在房产交易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网签。在服务窗口领取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销售的交易),并进行填写。这个过程需要注意合同中房屋的销售价款,因为过户契税缴纳的依据就是销售价;
网签后,在工作窗口领取房屋买卖合同资金划转声明、购房涉税申报核定(5年以上家庭少有住房证明)表等资料,为契税的缴纳做准备;
财政部门窗口缴纳契税、印花等相关过户费用,并取得税费完税证明;
携带契税完税证明到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号;
交土地出让金,也就是上市补交土地收益;
持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此过程需要房屋原权利人和共有人以及购房者亲自到场并填写相应资料。在这个过程中,房地产管理部门会验证房屋的所有权,申请人身份证及相应的资料,输入数据资料,以及缴纳的过户费用等,购房者需要领房屋产权转移业务受理单,并黏贴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的发票;
登记过户,取得房屋产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