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字,亦称繁体中文,1935年的《第一批简体字表》称之为正体字,欧美各国称之为传统中文(Traditional Chinese),一般是指汉字简化运动被简化字所代替的汉字,有时也指汉字简化运动之前的整个汉字楷书、隶书书写系统。繁体中文至今已有三千年以上的历史,直到1956年前一直是各地华人中通用的中文标准字。
从字体上看,繁简明确区分始于一九五六年,之前主要是繁体,而法帖又多是在这以前产生的,法帖中所辑的字自然也就以繁体为主了。人们在学习书法的过程中,在接受艺术熏陶的同时,不知不觉中也就承传了繁体字,以致在自己书写的时候也有意无意地写出繁体字来。本来,作为书法艺术,繁体字也好,缺笔少画的生造字也好,都无可非议,因为此时往往更侧重汉字形式上的美,而很少顾及到她作为一种信息载体的意义表达。但在书法艺术的影响下,有的人一味地将某些字写成繁体,是由于他们只知道摹仿照搬,没有分清繁简字的现时功用与不同使用场合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