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天津、海南、江西、湖北、云南五省客户可以办理号码携带业务。(注:中国移动除TD专用号段157/188用户外的本地网移动用户之间可以相互携号转网)温馨提示:(一)申请办理号码携带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号码携带的号码属于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携带的号段;
2.申请号码携带的号码已在携出方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3.申请号码携带的号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非挂失、停机等);
4.申请人与携出方已结清除申请日当月账单外的费用;5.申请人与携出方签订有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的,申请人应当事先与携出方解除在网约定期限限制;6.号码携带可能影响与携出号码相关联的号码付费或资费套餐使用的,申请人应当事先在携出方办理相关业务变更;
7.两次号码携带时间间隔至少为4个月(120天,指自然日)。(二)申请人应当向联通提供材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1)个人用户申请的,须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人代办申请时,需同时持申请人以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单位用户申请的,需同时持单位有效证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申请携入联通号码相对应的有效移动电话用户识别卡。注意事项:※电话卡、身份证原件必须到现场。※用户选择不同技术制式网络时,需更换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