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企业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否则
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
(例17—1)甲企业为一家储备粮企业,20×7 年实际粮食储备量1 亿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财政部门按照企业的实际储备量给与每季度每斤0.039 元的粮食保管费补贴,于每个季度初支付。
20×7 年1 月l0 日,甲企业收到财政拨付的补贴款。
(1)20×7 年1 月1 日,甲企业确认应收的财政补贴款
借:其他应收款 3900000
贷:递延收益 3900000
(2)20×7 年1 月10 日,甲企业实际收到财政补贴款
借:银行存款 3900000
贷:其他应收款 3900000
(3)20×7 年1 月,将补偿1 月份保管费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
借:递延收益 l3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1300000
20×7 年2 月和3 月的分录同上
(例17—2)乙粮食储备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每季度下达的轮换计划出售陈粮,同
时购入新粮。为弥补乙企业发生的轮换费用,财政部门按照轮换计划中规定的轮换量支付企业0.02
元/斤的轮换费补贴。乙企业根据下达的转换计划需要在20×7 年第一季度轮换储备粮1.2 亿斤,
款项尚未收到。
(1)20×7 年1 月按照轮换量1.2 亿斤和国家规定的补贴定额0.02 元/斤,计算和确认其他应
收款240 万元
借:其他应收款 2400000
贷:递延收益 2400000
(2)20×7 年1 月,将补偿1 月份保管费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
借:递延收益 8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800000
20×7 年2 月和3 月的分录同上
(例17—3)丙企业生产一种先进的模具产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该企业的这种产品适用增值
税先征后返政策,即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然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返还70%。20×1 年1 月,该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 第十七章 政府补助
212
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额120 万元。20×1 年2 月,该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增值税额84 万元。20×1
年2 月,丙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增值税额时
借:银行存款 840000
贷:营业外收入 840000
(例17—4)20×7 年3 月,丁粮食企业为购买储备粮从国家农业发展银行贷款2000 万元,同期
银行贷款利率为6%。自20×7 年4 月开始,财政部门于每季度初,按照丁企业的实际贷款额和贷
款利率拨付丁企业贷款利息,丁企业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利息后再支付给银行。
(1)20×7 年4 月,实际收到财政贴息30 万元时
借:银行存款 300000
贷:递延收益 300000
(2)将补偿20×7 年4 月份利息费用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
借:递延收益 1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00
20×7 年5 月和6 月的分录同上。
企业对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
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
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例17—5)A 公司20×6 年12 月申请某国家级研发补贴。申请报告书中的有关内容如下:本公
司于20×6 年1 月启动数字印刷技术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360 万元、为期3 年,已投入资金120
万元。项目还需新增投资240 万(其中,购臵固定资产80 万元、场地租赁费40 万元、人员费100
万元、市场营销20 万元),计划自筹资金120 万元、申请财政拨款120 万元。20×7 年1 月1 日,
主管部门批准了A 公司的申请,签订的补贴协议规定:批准A 公司补贴申请,共补贴款项120 万元,
分两次拨付。合同签订日拨付60 万元,结项验收时支付60 万元(如果不能通过验收,则不支付第
二笔款项)。
(1)20×7 年1 月1 日,实际收到拨款60 元
借;银行存款 600000
贷:递延收益 600000
(2)自20×7 年1 月1 日至20×9 年1 月1 日,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配递延收益(假设按年分
配)
借:递延收益 3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000
(3)20×9 年项目完工,假设通过验收,于5 月1 日实际收到拨付60 万元
借:银行存款 6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600000
(例17—6)20×6 年9 月,B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其自主创新的某高新技术项目申报政府
财政贴息,申报材料中表明该项目已于20×6 年3 月启动,预计共需投入资金2000 万元,项目期
2.5 年,已投入资金600 万元。项目尚需新增投资1400 万元,其中计划贷款800 万元,已与银行
签订贷款协议,协议规定贷款年利率6%,贷款期2 年。经审核,20×6 年11 月政府批准拨付B 公
司贴息资金70 万元,分别在20×7 年10 月和20×8 年10 月支付30 万元和40 元。
(1)20×7 年10 月实际收到贴息资金30 万元
借:银行存款 300000
贷:递延收益 300000
(2)20×7 年10 月起,在项目期内分配递延收益(假设按月分配)
借:递延收益 25000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 第十七章 政府补助
213
贷;营业外收入 25000
(3)20×8 年10 月实际收到贴息资金40 万元
借:银行存款 4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