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而由学院或学科根据导师意见自主考核招收的一种形式。参照国外高校的招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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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审核制”是指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通过初审、综合考核,按照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的招考方式。参加“申请审核制”选拔的考生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入学初试考试。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艺术创作成果及创新能力、科研潜力、艺术创作能力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选拔组织
1.“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由学校和学部(学院)分级管理和实施。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申请审核制”招考总体方案,负责监督、审核学部(学院)选拔流程及结果。
3.学部(学院)成立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学校总体方案制定本培养单位的“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