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与税法的联系与区别
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之间的关系是经济发展中需要面临的重要课题。世界上主要的税会关系模式主要分为以英国、美国等国家为代表的分离模式,和以法国、德国等国家为代表的统一模式。虽然税会关系是现代经济学问题,但是会计和税收本身却是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基础和法律结构、社会形态和经济情况等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地演变,现代税会关系的形成就是在这些因素共同影响下逐渐形成的。统一模式的税会关系在遏制财务欺诈、确保核算信息可靠性等方面更加有效;而分离模式下的会计核算信息更有助于投资决策的制定,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更加具有优势。不同的税会关系模式具有不同的适用性。税会关系模式的发展可以借鉴其他国经验,但更重要的是充分了解本国现实情况和面临的问题,制定基于本国国情的税会关系改革方向。我国实施现代企业会计制度以来,主要参照了美国的会计制度和税会关系模式,采用了税会分离的模式,并且分离的程度不断扩大。而我国的现实国情却与美国存在较大差异,我国现行的税会关系模式并没有很好地体现税会关系依据本国国情的主要特点。过度分离的税会关系也导致了如谨慎性原则的滥用和纳税申报调整过度复杂等诸多问题。决定税会关系模式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其核算信息使用者对信息质量的要求。在我国当前情况下,会计核算信息的对象主要分为两大类,其一是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这类企业和公司的会计核算信息的使用者一般为股权人和潜在投资者,主要是为投资等经济活动服务,强调信息的决策有用性。针对这类企业的税会关系改革应以主要保持税会分离,同时促进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为主导。其二,对数量更多的中小企业以及国有企业来说,其会计核算信息的主要目的是纳税申报,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是税务部门等国家机关,其对核算信息的要求以可靠性为主。所以在我国税会关系改革的大方向上应该强调以税会统一为主,对部分企业和部分领域适度采用分离模式。税务会计是现代经济发展过程中,由财务会计分离出的一种特殊会计形式。税务会计独立于财务会计却又依赖于财务会计,是我国税会关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独立的税务会计有助于减轻中小企业财务会计的税务核算负担,使税务核算更加专业、准确。对于大型上市企业来说,专业税务会计人员和税务核算服务是提高企业会计效率的有效途径。专业的税务会计团队的形成也更加有利于我国会计制度的国际接轨。本文从我国现行税会关系的特点和其所引起的问题着手,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根据对不同税会关系模式的优缺点对比,研究不同税会关系中适用于我国的部分特点。本文对我国税会关系改革提出了“融合”模式、专职税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分类管理等改革建议,突出税会关系发展的多元性和前瞻性,利用并融合不同税会关系模式中的特点,使我国税会关系的改革更加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开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