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池州工资6000元,扣除三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后,下余工资为4877.40元。
1、应纳三险一金
6000元×18%(基本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住房公积金7%[可能因为单位选择比例不同])=1080元。
2、应纳个人所得税
按《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应有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减除费用3500元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职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6000——1080—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420×3%5=42.60元。
3、下余工资
下余工资=工资收入——应纳三险一金——个人所得税=6000——1080——42.6=4877.40元。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国务院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