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户主去世了要带户主的死亡证明,身份证等证件,警察核实后就能补办户口本了,或者由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证明,然后去公安机关代为补办户口本。
《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
1、 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2、 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3、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公安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证补办程序
1、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当时迁出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2、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
3、凭存根上的编号,找当地报社进行登报遗失申明;
4、凭存根,未落户证明,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