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2月,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前身——保利科技有限公司在国家工商局登记注册,1984年1月开展经营活动。 1993年2月,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在国家工商局注册,注册资本金15亿元人民币。
1993年3月,经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外事办批准,授予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外事审批权。
1993年11月,经原国家计委批准,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为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1994年,中国保利集团公司贸易业务在“中国500家最大服务企业评价”中列第26位。
2004年,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审定为B级。
2004年,中国保利集团公司被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授予“爱心明星企业”称号。
2005年,国务院国资委确认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主业为军品贸易、民品贸易、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及文化艺术经营,同时将集团公司主业定位于“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2007年,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实现经济增加值(EVA)10.01亿元,在中央企业排名第44位;在实现EVA增量比去年改善的116家中央企业中列第38位。
2007年,中国保利集团公司进入中国企业纳税五百强行列,排名79位,在其中87家中央企业中列第35位;在其中21家房地产企业中列第2位。
2007年,中国保利集团公司获得“圆明园海外流散文物回归故里贡献奖”。
2007年,中国保利集团公司被评为“首都维护国家安全先进集体”。
2008年,国务院国资委确认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将矿产资源领域投资开发作为第四主业并予以对外公布。
2008年,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分别被中央机关主管部门及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评为“机要工作优秀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