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社会的政策成果

2020-06-08 时事 155阅读

2011年12月21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报告(2011)》。报告显示,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展顺利,经济发展取得重大成就,2010年人均GDP达到29992元,十年间年均增长9.8%。
最新统计数据分析,2010年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达到80.1%,比2000年提高20.5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2.05个百分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六大方面: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资源环境的实现程度都有较大的提高。其中,经济发展取得重大成就。
据监测,2010年中国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实现程度为76.1%,比2000年提高25.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2.58个百分点。从五项监测指标来看,2010年人均GDP达到29992元(当年价),按可比价格计算,是2000年的2.56倍,十年间年均增长9.8%,实现程度首次超过60%,达到64.0%;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76%,比2000年的0.90%几乎翻了一番,实现程度为70.4%;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3.1%,比2000年的39.0%上升了4.1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为86.2%;城镇人口比重达到49.95%,比2000年的36.22%上升了13.73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为83.3%;失业率一直保持在目标范围内,实现程度为100%。 2012年8月14日,江苏省统计局、省发改委和江苏省委研究室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江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监测情况。截至2011年底,江苏13个省辖市中已有9个达到省定全面小康标准。此外,在纳入监测的62个县级地区中,已有40个县(市、区)总体达标,其中沛县、建湖县、宝应县、盐都区为新达标县(区);苏南、苏中地区的省辖市、县(市、区)已全面达标。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苏北地区实现“零突破”,徐州率先达到江苏省全面小康标准,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1407元,比目标值高出1740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206元,比目标值高320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490元,比目标值高1490元。 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十八大报告提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为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报告还提出了“两个同步”,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这充分体现了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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