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裕倍安保」系列中的「加裕倍安保(加强版)」特设癌症多重赔偿,为受保人于首次癌症索赔后提供额外2次赔偿,加强癌症保障,总赔偿额可达原有基本保额的260%。
只要受保人首次索赔的严重疾病为癌症,便无须再次缴付保费,而在对上一次诊断日最少3年后,若受保人仍患有癌症(不论是原有或新确诊癌症),可额外获得原有基本保障额80%的赔偿多达两次,为抗癌路上提供经济支持,让您安心继续接受治疗。
受保人需在第2次及第3次癌症诊断日后仍然生存最少15日。此癌症多重赔偿只会于癌症的危疾赔偿后生效,其保障期最长至受保人8 5岁,而前列腺肿瘤或甲状腺肿瘤的保障期则至受保人7 0岁。若受保人首次索赔是癌症以外的严重疾病,癌症多重赔偿将随即失效。
「加裕倍安保」系列优势:
1、危疾保障·人寿·储蓄 分红保险计划
2、100种疾病保障及癌症多重赔付 全面安心
3、首10年免费升级保障 额外35%-50%赔偿
2岁宝宝投保举例
2岁男宝宝,年缴保费1001美元,缴费期25年,保额10万美金,保障期终身,期满可拿回现金价值为:295万美金。
甲.严重疾病
若受保人不幸被诊断罹患「保障疾病一览表」中53项严重疾病的其中一项,将获支付一次过保额$106,716及首10年因严重疾病额外$53,358的赔偿(只限支付一次)。
乙.非严重疾病
若受保人不幸被诊断罹患「须作手术之脑动脉瘤」,将获支付$53,358预支保额及首10年因非严重疾病额外$26,679的赔偿(只限支付一次)。
癌症多重保障
若受保人不幸在第一次被诊断罹患癌症三年后再一次诊断罹患癌症,可获得一笔$85,373的赔偿(原有基本保额之80%)。而在第二次被诊断罹患癌症三年后再次不幸诊断罹患癌症,可获得额外一笔$ 85,373的赔偿(原有基本保额之80%)。(最多可获两次癌症多重赔偿)
早期危疾
除下列之早期危疾外,若受保人不幸被诊断罹患早期危疾,将获支付$21,343预支保额(每项早期危疾只限支付一次)。
1.「原位癌」:若受保人首次被诊断于受保器官群组罹患「原位癌」,可获支付$21,343预支保额。而受保人其后被诊断于另一不同的受保器官群组罹患第二次「原位癌」,可获支付第二次$21,343预支保额。此两次的赔偿总额以个人计不得超过$45,000。
2.「早期恶性肿瘤」、「微创进行直接的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周围动脉疾病的血管介入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严重中枢神经性睡眠窒息症或混合性睡眠窒息症」、「严重阻塞性睡眠窒息症」及「严重精神病」:$21,343预支保额(各早期危疾
只限支付一次),此赔偿以个人计每项疾病不得超过$30,000。
3.「经皮穿刺冠状动脉介入」:$21,343预支保额(只限支付一次),此赔偿以个人计不得超过$45,000。
4.「骨质疏松症连骨折」:$10,672预支保额(只限支付一次)。此赔偿以个人计不得超过$15,000。
严重儿童疾病
若受保人在18岁前不幸被诊断罹患严重儿童疾病,每种受保的严重儿童疾病将获一次支付$21,343预支保额。每项赔偿以个人计不得超过$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