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生体质健康检测网络 2004年监测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教育部关于2004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公告》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建设的通知》
第二部分 2004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
一、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工作实施方案
二、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工作检测细则
三、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工作检查验收细则
四、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工作数据统计规范
第三部分 2004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与分析
一、2004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样本构成、监测指标及统计分析方法
二、2004年汉族学生体质健康现状及趋势分析
(一)2004年汉族学生体质健康现状分析
(二)2004年汉族学生体质健康动态分析
(三)2004年与2002年汉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比较
三、2004年藏族学生体质健康现状分析
第四部分 2004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统计资料
一、2004年汉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统计资料
(一)2004年汉族学生测试指标样本数、平均值、标准差
(二)2004年汉族学生派生指标样本数、平均值、标准差
(三)2004年汉族学生测试指标百分位数
(四)2004年汉族学生派生指标百分位数
(五)2004年汉族学生各种营养状况分布
(六)2004年汉族学生龋齿患病情况
(七)2004年汉族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
二、2004年藏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统计资料
(一)2004年藏族学生测试指标样本数、平均值、标准差
(二)2004年藏族学生派生指标样本数、平均值、标准差
(三)2004年藏族学生测试指标百分位数
(四)2004年藏族学生派生指标百分位数
(五)2004年藏族学生各种营养状况分布
(六)2004年藏族学生龋齿患病情况
(七)2004年藏族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
序言
2004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是2002年教育部建立“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之后实施的第二次监测。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云南、重庆、西藏、甘肃、新疆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3个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站参加了本次监测工作。建立“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开展定期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不仅能及时了解我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发展变化趋势及可能出现的新的健康问题,而且能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和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是贯彻“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科学决策、科学管理与科学评价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
本次监测对象为7-22岁汉族城乡男女学生及藏族男女学生,监测人数共计183 016人。其中汉族学生180 143人,藏族学生2 873人。监测项目包括身体形态、生理机能、体能素质、健康状况等4个方面的14项指标(身高、体重、胸围、肺活量、脉搏、血压、握力、50米跑、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坐位体前屈、台阶试验、视力、龋齿).
为了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本次监测结果,并充分利用这一宝贵的信息资源,使之产生广泛的社会效益。我们将本次监测资料进行了整理汇编,以供广大教育、体育、卫生工作者及科研人员参考。本书共分4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教育部关于2004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公告;第二部分为2004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第三部分为2004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与分析;第四部分为2004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统计资料。
参加本次监测工作的单位及人员有:
(1)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杨贵仁、廖文科、张芯、柴海鹰。
(2)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云南、重庆、西藏、甘肃、新疆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3)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信息中心:季成叶、张芯、马军、宋逸、胡佩瑾、赵德才、张冰、斯颀。
(4)全国43个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站。
(5)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专家组:邢文华、于道中、季成叶、贾志勇、马军、江崇民、张一民。
本次监测是在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直接领导下,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云南、重庆、西藏、甘肃、新疆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积极组织下,由43个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站及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信息中心共同完成的。
文摘 插图:
(二)内外科体检
内外科体检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健康筛选,为体质健康监测统计样本输送“正常”学生。体检由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内科医师负责。每个检测队应有一名内科主治医师负责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使用器材:诊断床、听诊器、叩诊锤。
检查方法:按照病史采集方法询问病史,按物理诊断方法进行体格检查。对检测卡片(见附表2: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网络工作检测卡片(2))写明的重点项目,逐项填写清楚。将根据病史、体征即可诊断的疾病,经必要检查确定的现患疾病,是否允许参加身体素质测定等意见,写入“体检小结”栏内,主检医师签名。对体检中发现的阳性体征,应进一步进行检查,必要时通知家长,做到早诊断、早治疗。
凡根据病史、体格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加身体素质项目测试,因此不列人体质测定的统计样本:
(1)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有病(如心脏病、高血压、肺结核、哮喘、肝炎、肾炎等);
(2)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
(3)身体残缺、畸形者(如严重脊柱侧弯、鸡胸、跛足、明显的O型腿和X型腿等);
(4)急性病患者,或最近一个月内曾患高烧、腹泻等急性疾病而体力尚未恢复者;
(5)女生月经期。
对能够参加身体素质项目测试的受检者,应将检测卡片上“是否能参加素质项目测试”中的“是”字圈住;相反,如不能参加身体素质项目测试,应圈住“否”字。后者不列入统计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