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京移动为例。用户办理4G多终端流量共享可编辑“KTZDGX”发至10086即可开通。4G多终端流量共享业务当月开通,立即生效。每月最后一天不受理该业务。
主卡增加副卡成员可编辑“KTZDGXFK空格副卡手机号码”发至10086;主卡取消流量共享业务可编辑“QXZDGX”发至10086;主卡查询副卡成员可编辑“”CXZDGXCY”发至10086。
办理4G多终端流量共享业务后,主卡客户最多可添加7个北京移动号码(即副卡),创建一个流量共享组,组内成员可共享主卡客户的所有可分享数据流量资源(不含国际及港澳台流量及部分特殊流量),业务月功能费由主卡客户支付。
扩展资料
办理 4G多终端流量共享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手机号码仅可处于一个流量共享组内。
2、已办理流量共享的主卡客户,若将套餐变更为放心用套餐(畅享10/20/40套餐、188元任我用套餐等系列套餐),主套餐下月生效,则流量共享分享费下月起按30元/副卡/月收取;若订购任我用流量包等套餐,由于任我用流量包当月订购立即生效,则流量共享月费当月起按30元/副卡/月收取。
3、若副卡客户的套餐包含流量(含赠送的流量),在使用手机上网时,优先使用副卡内的流量,当副卡内流量用尽后再使用共享流量;当共享流量用尽后,副卡按照自身流量超套资费计费。
4、由于流量共享的费用是根据每月副卡最大个数收取的,因此,当主卡需要变更成员时,建议先删除再添加。若您当月将流量共享取消又重新开通,将按照添加副卡的数量,收取两次费用。若您没有将流量共享取消,只是将全部副卡删除后,再重新增加副卡,则本月只会按照副卡的数量,收取一次费用。
5、针对仅选择语音模组的畅享套餐客户,不能作为和家庭分享、流量共享、万能副卡的主卡,但可以作为和家庭分享和流量共享的副卡。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