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各省版权局在著作权登记的问题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吗?

2020-04-24 时事 160阅读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如:北京市版权局登记只受理北京地区的企业和个人的登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理全国的企业和个人的登记。
区别:北京市版权局登记只受理只受理已发表的软件,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理的软件无此限制。.北京市版权局出的证书上会由BJ,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出得证书上没有BJ。.时效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会比北京市版权局快一些。法律效应上是一样的,证书上盖的都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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